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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州一瑜伽会所人去楼空 数百会员充值卡或打水漂
滕州一瑜伽会所人去楼空 数百会员充值卡或打水漂2月25日,多位市民拨打本网热线反应,在滕州某瑜伽会所办了年卡后遭遇老板“关门”,办的年卡无处消费;还有市民称在2018年圣诞节时花1500元办了年货卡,年货还没来得及去提,店家就已“人去楼空”。
为将事情弄明白,记者按约定时间来到了滕州市翔宇经典A座大厅。此时,楼下已聚集了几十位办卡的会员。据市民王女士反应,涉事的这家瑜伽馆叫“悠伽瑜伽”,事发前位于翔宇经典A座16楼,在大厅的楼层索引上,16楼依然标注着“滕州市悠伽瑜伽培训学院、滕州市瑜伽协会”。王女士告诉记者,自己是这里的会员,之前在这里练瑜伽,因为店里经常搞活动,自己又想坚持下去,2018年3月趁店里搞活动的时候就又花1299办了一张两年卡。商家许诺,此卡3年内可以随时开卡使用。现在,还不等王女士去开卡,会所就关门了。“像我这样的情况还有好多人,我们内部统计了一下,目前未开卡的金额就已达几十万。”的确,在他们提供的一张表格上,已统计了300多人的情况,有开卡还没学完的,有未开卡的,还有办理白金卡、黑金卡、钻石卡、年货卡等的。
在了解完情况后,记者来到了翔宇经典A座16楼,此时,一家名叫“彩七科技”的公司已在这里入驻,据工作人员介绍,自己年后就在这里工作,对之前“悠伽瑜伽”的情况并不了解。随后记者来到了物业管理处,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在1月10日前后有安保人员发现翔宇经典A座16楼悠伽瑜伽开始往外搬东西,考虑到有停业的可能,物业公司及时让他们补交了电费。
随后,记者拨通了悠伽瑜伽一位王姓负责人的电话,她表示,目前店面已经关闭,关店之前对所有人员都进行了告知。当问及何时以何种方式告知时,这位负责人表示,店面今年正月十四(2月18日)关闭,提前三天通过公众号或短信方式告知了会员情况,并将所有的会员都转到了有合作关系的古梵瑜伽。对于有些会员不愿意到古梵瑜伽练习要求退费的问题,这位负责人则表示,“我现在一无所有,实在不想去的话,我们后期赚了钱再慢慢赔给大家。”
对这种说法,许多会员并不认可。有人表示,没钱不能当作欠钱不还的理由,这是耍无赖。有人表示,商家虽然2月13日向部分会员发送了告知短信,但在此前,店面就已经关门。“我1月9日晚上听朋友说这里要关门了,第二天一早就来拿了瑜伽垫。那条短信是她关门以后才发的。”会员王女士表示。会员郝女士则表示,“会员办卡,是要综合考虑瑜伽馆的地理位置,场馆环境和师资力量的,怎么可以不经会员允许就私自把会员转到其他瑜伽馆呢?”宋女士也持同样的态度,她说,“我既没有收到短信,也没有接到电话。我是最近才知道这里关门了。”
2月28日,记者跟随她们来到了市消费者协会。在说明情况后,这里的工作人员表示,像这种情况在滕州市并不是首例,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情况发生。他表示,消费者协会并没有行政执法权,对纠纷只能进行调解,现在商家已关门,如果商家不接电话,那他们也没有办法;即便能打通电话,商家接受调解并把钱退还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。如果涉案金额大,或是涉及人数众多,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因为涉事瑜伽会所有三个店面,位于不同辖区,北辛派出所民警表示,如果报案的话要到相应辖区。在了解完案件情况后,派出所民警根据宋女士等人提供的信息和商家进行了联系,商家表示愿意协商处理。民警表示,商家与消费者签订了真实的合同,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,把这些会员转到了其他的瑜伽馆,并不涉及犯罪,不符合立案标准JN江南·体育最新官网入口。对于这种纠纷,消费者可以和商家协商解决,或者到法院起诉。
于律师表示,刑法定义上的合同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,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,数额较大的行为(达到20000元以上),即构成合同罪。如果这家瑜伽会所是在即将停业的时候,明知自己不能履行合同,还在招揽客户进行收费,办理预付消费卡,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数额达到合同罪的立案标准,按照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,可能涉嫌合同罪。于律师建议,遇到此种情形,消费者可以去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,由行政机关对商家或责任人处罚,也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,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,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能避免让更多人受害。于律师还提醒,消费者在消费充值时一定要注意商家是否有降价促销、充值优惠大等异常情形,在经营亏损的情形下很容易发生商家“跑路”行为,不要贪小便宜而吃大亏。(本网记者)